各县(市)规划局(建设局): 为促进县(市)城乡规划管理工作,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,决定每年年度对县(市)规划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考核,现将《县(市)城乡规划管理考核细则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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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
项目 |
考核内容 |
基
分 |
考核标准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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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
管理
机构 |
1、按市委、市政府要求,县(市)设立独立的规划管理机构(5分);
2、县(市)规划局内设机构健全(5分)。 |
10 |
1、未按要求设立独立的规划管理机构扣5分;
2、内设机构少于2个的扣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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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
乡
规
划
编
制 |
1、制定年初规划编制计划(3分);
2、规划编制经费计划(3分);
3、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应符合法定要求
(3分);
4、按要求组织规划审查会(3分);
5、按要求公示规划方案(3分);
6、规划成果通过法定程序批准(3分);
7、建立规划编制档案(2分)。 |
20 |
1、没有制定计划扣3分;
2、没有制定计划扣3分;
3、规划编制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,
1个项目扣1分;
4、没有按要求组织审查会或无审查
会纪要,每个项目扣0.5分;
5、未按要求公示每个项目扣0.5分;
6、规划成果未按程序报批,每件扣
0.5分;
7、未归档每件扣0.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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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
划
行
政
许
可 |
1、“一书两证”核发率达100%(10分);
2、“一书两证”核发程序(25分):
①符合要求受理行政许可(3分);
②不符合要求不受理行政许可(3分);
③设计条件符合有关规定规范,有分级审签(3分);
④需要听证的举行听证会(3分);
⑤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(3分);
⑥依照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(3分);
⑦“书证”的填写准确规范(2分);
⑧报建项目按时办结(3分);
⑨整理案卷归档(2分)。 |
35 |
1、每缺1个百分点扣0.2分;
2、“一书两证”核发程序:
①不受理的每件扣0.5分;
②受理的每件扣0.5分;
③不按规范要求办理每件扣0.5分;
④不组织听证的每件扣0.5分;
⑤不设置公示牌的每件扣0.5分(私房除外);
⑥每缺一个项目扣0.5分;
⑦不准确或不规范每件扣0.5分;
⑧未按时办结每件扣0.5分;
⑨不整理归档每件扣0.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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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
制 |
1、行政复议(5分);
2、行政诉讼(5分);
3、行政确认(5分)。 |
15 |
1、经行政复议,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被拆销的,每件扣1.5分;
2、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经行政诉讼而败诉的每件扣1.5分;
3、行政确认不准确的每件扣1.5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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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农
村建
设 |
1、按要求完成本年度新农村村庄整建规划编制任务(5分);
2、其他交办事项(5分)。 |
15 |
1、未按要求完成,少一个村庄整建规划扣0.5分;
2、未按要求完成,每事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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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
他 |
1、省建设厅交办事项(5分);
2、市规划局交办事项(5分)。 |
10 |
1、未按要求完成任务,一件扣1分;
2、未按要求完成任务,一件扣1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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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
分
情
况 |
1、乡(镇)设立规划规划管理机构;
2、向市规划局网站投稿;
3、信访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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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县(市)一半以上乡(镇)设立独立的乡(镇)规划站并有专干的,加3分;
2、投稿1篇加0.2分,加至5分止;
3、全年无处理不当的上访事件加3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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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德市规划局
(常德市规划局城镇办供稿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