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规案〔2009〕13号B类
关于对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(闭)第42号建议的
回 复
常旭代表:
您提出的《关于优化企业环境改变德山殡仪馆选址的建议》收悉,现回复如下:
德山殡仪馆的选址问题已历时9年,多次异址,成了既刻不容缓又久拖未决的大事。收到您的建议后,我们再次会同德山开发区管委会,就殡仪馆选址问题进行调研,经多方反复协商,形成了如下意见:
维持常德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以东、善卷路以西、兴德路以北地块原选址方案,在规模上向南扩增加用地约5亩。
我们将尽快按程序完成德山殡仪馆的选址。感谢您对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!
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
签 发 人:李迪伟 联系 人:夏 炜
联系单位:市规划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:7717297(办) |